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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曝光2017年度食品药品十大典型案件!           ★★★ 【字体:
浙江曝光2017年度食品药品十大典型案件!
作者:佚名    食品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1/29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从来都是政府与普通百姓十分关注的民生大事。在过去的一年中,往减肥保健品里掺“禁药”、用食用酒精勾兑出高档酒、拿猪肉冒充牛肉等这些明目张胆的造假行径,仍不时在浙江这片土地上上演。昨天上午,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了2017年食品药品十大典型案件及节日热销食品质量抽检情况。

  据介绍,去年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办结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5920件,涉案金额1.38亿元,移送公安机关789件。与往年不同,记者注意到,这些被查获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案件,以利用互联网或者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输入我省为主,且有日益增多趋势。

  根据这些典型案件的查办领域看,记者发现,食品类案件中,以制售有毒有害食品(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及非食用物质等)以及销售假冒高档白酒、洋酒,猪肉冒充牛肉等掺杂掺假违法案件居多。如台州查获周某等制售“燃脂天天瘦”等非法减肥胶囊案历时7个多月,涉及黑龙江、安徽、浙江、广东四省,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20名,捣毁生产加工和经营销售窝点13个,缴获制造设备10台、添加药物成分减肥胶囊产品“燃脂天天瘦”等20余种15000盒、散装胶囊283.8万粒、空心胶囊285万粒、原料“西布曲明”“酚酞”“西地那非”等我国禁止生产、使用的“致癌物”1.3吨以及大量的包装材料等,涉案金额达10亿余元。

  药品类案件中,以利用互联网非法制售假药案件居多,涉及利用海淘或者网店、微商非法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药品、生产销售贴膏类假药、非法制售“生理盐水”系列假药、保健经营场所涉嫌销售“特效祛风止痛液”等假药案件。如绍兴查获的“4·18”非法生产销售“熊胆粉”假药案历经7个多月,辗转云南、四川等多个省市,刑拘涉案人员15名,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个,总涉案金额1亿多元。

  化妆品案件中,以假冒知名品牌化妆品案件居多。如湖州、德清破获姜某等生产销售假冒品牌化妆品案,捣毁制假售假窝点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涉及“欧诗漫”“欧莱雅”“韩束”“兰蔻”等10余个国内外知名品牌,按正品销售价计,涉案货值1亿多元(实际销售货值近3000万元)。

  医疗器械案件中,以无证生产及生产经营使用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案件居多。如嘉兴查处嘉兴市泰康纺织有限公司无证生产未依法取得注册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压力抗栓带”案,该公司通过伪造北京某合法公司的企业信息及其已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信息,违法生产医疗器械“压力抗栓带”1万盒,销售金额共计33.5万元,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3.5万元,罚款569.5万元的行政处罚。

  从案件查办的来源看,我省查获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以外省输入性为主,且有日益增多趋势。一方面,是因为我省有阿里巴巴和义乌两大线上线下市场,全省各地通过这两大市场发现案件线索,查获了不少食品药品案件;另一方面,是因为我省一直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一些制假窝点不断外移,但销售出现回流;第三,当前食品药品制假窝点大多集中于监管相对薄弱的地区,但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我省作为消费大省,食品药品输入也随之增加。十大典型案件涉及的非法生产加工窝点都在外省,其涉案的违法产品利用互联网或者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输入我省。这种新型违法案件,具有成本低、传播快、隐蔽强、危害大、取证难等特点。

  随着春节临近,为确保期间食品安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了节日专项食品抽查。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已完成抽检6751批次,发现不合格食品115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8.3%。抽检数据分析表明,我省节日食品安全水平稳居高位,所发现的风险也呈零星、点状分布,全省未发现系统性、行业性和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

  下阶段,省食药监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节日期间,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根据市场情况需要适时开展针对性监督抽检,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跟踪处置好不合格食品。必要时,加大抽检批次和产品的覆盖面。二是继续加大稽查执法力度。如发现“年夜饭”接待单位、餐饮店、食品生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并督促属地监管部门依法查处。三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好节日值班,确保信息畅通。真正让老百姓过上放心、祥和的新春佳节。这里也告诉大家,提供线举报投诉电线年度食品领域十大案例分别是:

  2016年10月19日,台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联合公安部门对一家涉嫌销售非法添加药物减肥产品的淘宝店铺进行查处,当场抓获程某等2人。2017年2月,根据进一步侦查分析,专案组认定本案生产源头在广州,并赶赴广州进行调查。3月13日,在广州警方配合下,专案组28人兵分三路实施抓捕,将广州市白云区的周某及生产人员共5人,并捣毁其生产窝点。同日,又抓获张某夫妇,捣毁其销售窝点。该案历时7个多月,涉及黑龙江、安徽、浙江、广东四省,目前共抓获相关涉案犯罪嫌疑人20名,其中逮捕13人、取保候审7人;捣毁生产加工窝点4个,经营销售窝点9个;缴获制造设备10台、添加药物成分减肥胶囊产品“燃脂天天瘦”等20余种15000盒、散装胶囊283.8万粒、空心胶囊285万粒、原料“西布曲明”“酚酞”“西地那非”等1.3吨以及大量的包装材料等,涉案金额达10亿余元,

  2016年10月25日,金华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美团网”金华分公司)存在上架商家未按要求展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于是组织专案组对“美团网”金华范围内开展全面调查。经调查发现,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美团网”的运营公司,在金华地区设立两家分公司。两家公司在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材料进行审查的情况下,私自允许67家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餐饮服务商家在其网上经营,合计违法所得8.6万元。

  2017年1月13日,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关于巨德食品有限公司涉嫌在物美、欧尚超市以猪肉冒充牛肉销售给顾客的投诉举报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调查,并当日将样品送至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检验确定样品为猪肉,存在掺假行为。1月14日,杭州市局联合公安部门连夜对巨德公司及涉案的杭州佳爽食品有限公司、物美等超市进行突击检查,并对所涉超市涉案商品采取下架封存措施。

  2017年2月20日,宁波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宁波市嘉瑞粮油有限公司日常检查中发现,该公司的残次品仓库内有过期的食用油、大米和高筋精粉,涉嫌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于同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从2014年3月建立残次品仓库,将过期、临近保质期的食用油与包装破损、变形的食用油混合后灌入塑料桶,以散装油形式、6.8元/kg的价格对外出售,且未以粘贴标签等形式重新标注桶内食用油信息。至案发,共查获混装食用油120桶,以及过期食用油1538瓶、过期大米53袋、高筋精粉14袋,累计货值金额43659.8元。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做出行政处罚:没收相关问题产品,合计罚款49.5万元。

  2017年9月21日,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执法人员根据前期排摸掌握的线索,对位于乐清市虹桥镇虹桥中路295号叶某经营的乐清市虹桥银发酒庄进行突击检查。在该酒庄的地下室内发现存库待售的型号“53VOL,500ML”的“贵州茅台酒”505瓶和大量已销售留下的茅台酒外包装,总计价值100多万元。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鉴定,上述茅台酒系假冒产品。鉴于案情重大,已涉嫌刑事犯罪,乐清市局当天将案件移送给公安部门。执法人员联同公安部门将案发现场查获的涉案电脑和手机进行了破解,并收集固定帐单、“收款收据”等证据。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当事人叶某交代了同伙倪某,称倪某早上8时因事已坐动车前往北京。乐清公安迅速与北京警方联系布控,当晚8时倪某在北京落网。目前,犯罪嫌疑人倪某和叶某二人被批准刑拘。

  2016年11月17日,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管局在巡查中发现,丽水市那天瓯莱酒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假冒伪劣白兰地洋酒。莲都区局立即向市局稽查支队及公安部门通报案情,并将案件移送公安同时组建联合专案组。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专案组赶赴广东、山东、河北及北京等地进行调查取证。经查,自2015年下半年开始,犯罪嫌疑人何某雇佣他人,用食用酒精加纯净水,再加一定量的“橡木味香精”、“NP”天然干邑香精、焦糖色添加剂、“2号、5号绵爽王调味酒”和少量普通国产葡萄蒸馏酒,经混合、搅拌后,调制成“法国进口白兰地酒液”。部分酒液灌装成品后,假冒法国进口的“XO”和“VSOP”白兰地,通过在广州注册的“金盆露酒业有限公司”自行销售,销往广东多地经销商。同时,该公司还将大量不同标号的调制散装酒液销售给广东肇庆市耀发酒厂,该厂再灌装成品,假冒法国进口的“XO”和“VSOP”白兰地进行销售。此案扣押假冒伪劣成品洋酒“XO”、“VSOP”等共计1230瓶,货值金额110余万元。主犯何某已批准逮捕,3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共查封假劣洋酒生产厂家2家,酒业销售公司1家,经销店2家,涉案货值达1.2亿元。

  经查实,当事人冯某从2016年6月至2017年1月已销售相关减肥产品3万余元。该减肥产品说明书中标示的批准文号“卫食健字(2002)第0598号”为冒用他人文号,且其宣称具有纤体、瘦身的保健功能。经检验,该减肥产品非法添加盐酸西布曲明。2017年2月13日,专案组赴广州对其余涉案嫌疑人开展抓捕,当场查获药丸5大箱计7万余粒及销售后剩余的空瓶13大箱。据悉,犯罪嫌疑人通过各类展销会及互联网发布广告,接单后联系生产窝点加工并销售。本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均已刑事拘留,达到起诉标准的13人,涉案金额100万余元。

  20175月26日,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消费者实名举报,反映市场上销售的“亿好酒”和“益草康”温州凉茶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等非法虚假宣传。6月12日,该局立案调查,初步调查发现“亿好酒”、“益草康”由温州亿好酒业有限公司分别委托广西南宁市覃氏酒厂、广西南宁市福年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涉案产品“亿好酒”检出地塞米松、吲哚美辛、阿司匹林,“益草康”检出双氯芬酸钠。6月22日,该局将案件移送县公安局。

  目前,专案组共查获瓶装“亿好酒”2460瓶(500ml/瓶)、配制用原酒1罐(约500斤)、不明液体酒5桶及棕色半成品酒46罐(重量达10余吨)、“亿好酒”包装10000套、机器2台、“益草康”(固体饮料)2071袋(50克/袋)、捣毁制售窝点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案件主要涉及浙江杭州、温州、湖州、广西南宁等地,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

  2016年9月30日,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有人在普陀区展茅街道螺门老年人协会内销售保健食品。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宣某及其雇员在该场所销售南京同仁堂腾龙液酒、海兰鑫牌蜂胶软胶囊等保健食品及羊初乳、蓝莓枸杞蛋白质、东北黑蜂雪蜜等食品,甚至在现场播放含有“2016年中南海关心健康,走进舟山”等内容的宣传片,反复宣称“购买爱心卡的钱将捐赠给贫困地区的群众”、“你有付出我有回报,多付出多回报”等信息,销售金额达37830元。然而,宣某根本没有取得任何经验证件。目前,监管部门对宣某以无证销售食品及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合计处罚款69.7万元。

  2017年以来,杭州市局、杭州市萧山区局和金华市磐安县局,分别联合当地公安机关查获了非法网售假药系列案,系列案中涉案人员销售的进口药品,以海淘名义进口或通过网店、微商购入,未经批准进口,应按假药论处。调查发现,涉案网店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日产洗眼液等药品货值1400余万元,无中文标签化妆品、食品货值约3200万元。

  2017年7月,衢州市局根据线索,一举查获浙江晨隽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生产销售贴膏类假药案,现场查扣大量应按假药论处的“上守神本草抑菌膏”、“神农石氏筋骨保健贴”等非法产品,该两种产品非法添加有酮康唑、丙酸氯倍他索、双氯芬酸钠等化学药物。本案共取缔2个生产窝点,初步查明货值金额8114.4万元,现已刑拘2人,批捕2人,取保候审1人。

  2016年8月至2017年5月,金华浦江县局捣毁了宣某等人在当地无证生产假药“生理盐水”的窝点,现场查获大量全英文标识的生理盐水成品,以及半成品、标签、空塑管、食盐原料等。截至目前,金华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查处“生理盐水”假药系列案6起,查明涉案假“生理盐水”假药70多万支,涉案人员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16年7月,湖州市局根据举报线索,发现有人通过微信平台大量销售未经批准应按假药论处的进口药品。湖州市局联合当地公安机关,先后转战安徽合肥、重庆江北等地,一举查获赵某团伙销售假药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查获未经批准的全日文标识的“微小循环系赋活剂”、“筋紧张性疼痛疾患治疗剂”等药品共计82个品种143077支(粒),无痛注射针头等医疗器械2种1678支,总涉案金额500余万元。

  2016年7月20日,温岭市局检查发现辖区一保健经营场所涉嫌销售“特效祛风止痛液”等假药,当日该局立案调查。2017年2月,专案组分别在北京、大连捣毁制假窝点1处、售假窝点2处,查扣成品50余箱、半成品5吨。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以“北京国办心鼎医学研究院”名义招收学员培训中医推拿针灸,并向学员销售自制的假药,总涉案金额500余万元。涉案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7年9月,丽水市庆元县局根据群众举报,发现该县一医疗器械体验店涉嫌存在无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及虚假宣传的行为。调查期间,当事人王某安排100多名老年人体验锦潼高电位治疗机,同时虚假宣传白桦茸等食品的功效。执法人员当场查获32台高电位治疗机以及大量食品。截止案发,王某共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高电位治疗机126台,销售金额约126万元。王某还通过虚假宣传白桦茸等食品具有治疗癌症、糖尿病等功能的方式,高价销售白桦茸80盒,销售金额近24万元。目前,王某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16年10月20日,嘉兴市局根据上海市奉贤区局的协查信息,对嘉兴市泰康纺织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情况下,通过伪造北京瑞福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信息及其已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信息,违法生产医疗器械产品“压力抗栓带”1万盒。上述产品已全部销售给上海日舒科技纺织有限公司,销售金额共计33.5万元。2017年4月25日,嘉兴市局对该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3.5万元、并处罚款569.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6年6月以来,湖州市局、德清县局根据化妆品生产企业提供的线索开展网络巡查,发现某网店涉嫌销售假冒品牌化妆品,后联合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专案组先后转战8省,相继捣毁制假售假窝点7个,假冒商标设计点1处,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网上追逃1人,累计查获假冒化妆品43000余瓶(支),涉及“欧诗漫”、“欧莱雅”、“韩束”、“兰蔻”等10余个国内外知名品牌,按正品销售价计,已售和未售的货值金额达1亿多元(实际销售货值近3000万元),销售网络涉及山东、陕西、辽宁和广东等省。

  2016年7月11日,丽水遂昌县局根据举报线索,抓获推销假冒“黑人”、“云南白药”牙膏的郭某某和李某超。遂昌县局立案后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根据郭某某的交代,经遂昌县局、县公安局联合专案组深入调查,一条制售假冒品牌化妆品的地下产销链浮出水面。2017年2月,遂昌县局联合公安机关,分赴全国各地开展抓捕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在广东汕头捣毁了制假窝点,扣押“黑人牙膏”“云南白药牙膏”“海飞丝”“飘柔”“潘婷”等假冒品牌化妆品400余箱,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制假售假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省食药监局表示,将继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下一步将加大”年夜饭“稽查执法力度,保障大家过个安稳欢乐年。省食药监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关注食品药品安全,有问题拨打12345或88888222投诉举报电话,共同参与和有力监督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浙江在线记者 庞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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